医疗器械免临床评价目录即将迎来更新,一文带你看懂核心变化
2026-05-20 10:46:35来源 | 网络
继2025年5月国家药监局印发《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》(2025年第19号)后,时隔近一年,器审中心于2026年4月30日就新版目录公开征求意见。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快速了解下新版目录发生了哪些变化?
1.新增
2026版征求意见稿中,新增条目覆盖了多个领域(例如患者承载器械、脊柱外科辅助器械、诊断X射线机、磁共振成像设备、医用内窥镜、物理治疗器械等),将那些已充分验证临床安全性、有效性的产品,正式纳入免于临床评价的“快车道”,具体新增产品如下:

2.删除
自动加样系统被完全删除,原因是官方备注为“管理类别降为一类”。这意味着该产品被认定为风险极低,彻底退出医疗器械注册审评范畴,转为备案管理,这比免于进行临床评价是力度更大的松绑。
3.合并
将原“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”和“腹腔镜穿刺器”合并为“腹腔镜用穿刺器”,描述整合为“可为一次性使用或重复使用”,体现了对同类产品管理的统一性和简洁性,合并详情如下:

4.修订
此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:
(1)豁免范围更加明确,排除特殊产品
例如妇产科、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在豁免产品描述里增加了“宣称可以抗病原微生物的产品除外”,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管及穿刺套件在非豁免里增加了“用于脑脊液引流的引流导管”,润滑剂在非豁免里增加了“避孕套使用时的润滑。”
(2)豁免范围松绑,拥抱产业趋势
例如无源内窥镜下非骨科手术器械类产品删除了“套扎”功能中的“吻合器除外”条款;泌尿X射线机删除了对“数字化体层摄影功能”的限制,使豁免范围更贴合临床实际;口腔数字印模仪拓宽至“种植”领域应用;喉罩和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的组成结构中,增加了“摄像头(如适用)”的表述,正式将集成了可视化功能的产品纳入豁免范畴,这无疑顺应了精准医疗与微创诊疗的大趋势。
(3)修订产品名称,覆盖更全
在“牙根尖定位仪”的基础上增加了“牙科根管长度测定仪”;在“根管扩大液/根管清洗液/根管润滑剂”的基础上增加了“根管溶解剂”。
(4)精准定向,优化管理归属与界定
例如“透析机消毒液”修订为“透析机管路消毒液”,并修改了描述。这使得其管理范围更为精确,避免与用于透析器本身消毒复用的产品相混淆。
具体修订可分为修订产品名称,修订产品描述,修订管理类别,修订产品名称和产品描述,修订分类编码和产品描述,修订分类编码、产品名称和产品描述这六大类,以下是修订对比:
4.1
修订产品名称

4.2
修订产品描述








4.3
修订管理类别

4.4
修订产品名称和产品描述


4.5
修订分类编码和产品描述

4.6
修订分类编码、产品名称和产品描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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